关于佩戴胸牌上班的通知
浏览次数:3674 发布时间:2012-07-06 为了加强工业园安保的管理,提升职工职员的精神面貌,安保部门要求,从7月7日起上班期间必须佩带胸牌,为使上班期间佩带胸牌整齐、统一。提出以下要求:
一、在工业园活动期间所有职工和职员必须佩带胸牌。
二、已丢失或未办理胸牌的人员,下周星期二前携带小一寸人头像到行政部补办。
三、新入职员工在办入职手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胸牌,要随时提醒职工佩带胸牌。
四、各部门领导要随时提醒职工佩带胸牌,并经常检查,逐步形成佩带胸牌的良好习惯。
五、不佩带胸牌者,发现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提出批评;超过三次所内通报批评。
上一篇:联系羽鸿胸牌
下一篇:阳东县党员佩戴身份胸牌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