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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牌行业动态

胸牌也应该被当成财产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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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5342  发布时间:2012-04-07

     当在大街上行走的时候,我们很容易看到部分企业员工手里拿着挂了自己的胸牌的挂绳,很随意的摇晃着,有的女孩子会把其简单的放在自己的随身包外面,在上下车的时候也不会去在意自己的胸牌是否遗失,因为是公司的,对于更换或补做不会有太大问题,更多的关心的是自己钱包里的财产安全。当你看完以下故事的时候,如果你是员工可能你会对自己的胸牌更加的重视,如果你是老板,可能你会更加注重自身企业文化的 建设,让企业或组织成员对胸牌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公司物件,应该是一种使命,一个图腾。无论是员工胸牌,还是普通的pvc工作证,我们都应对其有一定的重视。
  2007年3月,17岁的刘美美在商场餐厅下班后,在站台等车时,被一人从侧边飞车将随身携带的手包抢走。手包内除了有几十元钱外,还有她的工作胸牌及一串钥匙外没有其它贵重的东西,所以也没有在意太多。谁知抢劫犯李某看到包里没有值钱的东西,看到房门钥匙的时候便萌生了到她家行窃的念头。三天后,李某按该胸牌上的信息,找到了刘美美 的工作单位和具体工作部门,并根据胸牌上的照片认准了刘美美的长相。当日21时,李某提前来到刘美美单位门口,待刘美美 下班出门后,李某就尾随其上了公交车,一直跟踪到刘美美家的楼下,根据刘美美上楼楼道灯亮灯情况和关门声,确定了刘美美家的具体位置。
   刘美美丢失钥匙后,并没有及时更换门锁。3月11日下午,李某假装顾客来到刘美美工作的部门,看见她在班上,估计她家中可能没人。于是,李某就按照几天前跟踪刘美美的路线来到她家,用盗来的钥匙顺利地进入屋中。就在他进屋后开始翻东西时,外出办事的李忠厚突然回到家中,李某为抗拒李忠厚的抓捕,两人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李某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李忠厚胸腹部捅刺70余刀,导致李忠厚大出血死亡。
   李某杀人后,到卫生间将脸和手上的血迹洗掉,又用被害人家中的一条牛仔裤和一件上衣换掉身上带血的衣服,当天乘车逃到沈阳,并在半路上借口如厕把带血的衣服扔掉。当年11月,回到家乡的李某从白城市去新疆喀什当兵。2000年李某退伍,并于当年5月被安排到白城市水利局工作。
   2009年3月9日,恶习不改的李某因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盗窃车内物品被龙沙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04年3月11日血案发生后,大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大连市中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直努力对此案的侦破工作,并于2011年12月30日将李某抓获归案,李某到案后对其在2007年10月11日入户盗窃并将被害人李忠厚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去年1月1日,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日被逮捕。
   大连中院审理认为,李某抢劫行为十分卑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其抢劫致人死亡后,当年入伍当兵,复员分配到水利局工作后,又实施违法盗窃行为,主观恶性极深,一审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李某不服,向辽宁省高院提出上诉,辽宁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辽宁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罪犯李某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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